我只是打工,怎么成了诈骗犯

我只是打工,怎么成了诈骗犯

hyde88 2025-06-29 装修装饰 1 次浏览 0个评论

我只是打工,怎么成了诈骗犯

作者 |  朱秋雨

编辑 | 向现

正值毕业季,多数毕业生正在 " 月薪过万 "" 周末双休 "" 五险一金 " 等诸多条件纠结时,大专生夏凯却得出结论," 不要随便找工作,尤其是进写字楼的公司 "。

在过去三年,她因为毕业入职后的第一份工作而备受折磨。因为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她多次乘坐高铁往返家和另一个陌生城市,反复回忆她那份只入职了一个月的工作。心总是被焦虑和恐惧情绪占领,她渐渐变得无法控制自己的人生。

即使早已经与上份工作毫无瓜葛,这些天来,她时常情不自禁地落泪,不时胸闷喘不过气,冒出想死的念头。

我只是打工,怎么成了诈骗犯

《下一个素熙》剧照

我是在一位博主的评论区见到夏凯的。6 月,一位自称为 " 公司诈骗案员工 " 的博主,在社交媒体上记录了她因为打工,留下案底的心路历程。

这位博主自述,她去年在成都一家国学风水类公司担任客服,离职后,这家公司却因为涉嫌欺诈消费者,被有关部门 " 一锅端 "。作为前员工,她也因涉嫌诈骗罪被传唤。最终,她被法院判了缓刑,留下了 " 诈骗罪 " 的案底。

评论区底下,保健品销售、教培机构助理、情感主播、网课销售 …… 各类职业的从业者都 " 站 " 出来,讲述自己身为普通职员,因不慎加入涉嫌犯罪的公司,结果面临刑罚。

许多人都在为打工者因公司业务面临的刑责而感到不公。但在现实中,多名专攻经济犯罪案件刑事律师都表示,这样的刑责和处罚并不罕见。当公司涉嫌违法犯罪,如何处理涉案公司里员工的刑罚问题,一直在法学界存在很大争议。

更重要的是,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迅速发展," 打法律擦边球 " 的公司似乎无处不在,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份职业的法与不法、罪与非罪的界限变得日益模糊。有律师呼吁,当前,理应有更多明确的标准和细则出现,用于回答一个重要的问题:" 打工人到底应该怎么做,才能够免于构成犯罪、追究刑责的风险?"

1

打工被捕

第一次收到公安机关的电话,指出她涉嫌诈骗罪时,夏凯最初以为对面是骗子。

对方指出她涉嫌诈骗,是因为那份她只入职了一个月的客服工作。

2021 年,她在南方一线城市毕业后,在线上平台接触到了一家电商类的公司。只面试了两次,她就被公司录用了。工作内容听上去与违法犯罪毫不沾边——她在线上给客户答疑,根据对方肤质推荐护肤品产品," 不算上加班的话,每天工作八九个小时。"

这是作为大专生的夏凯,毕业后的第一份正式工作。对方开出的条件是,底薪 2500 元,剩下的工资按照销售额的提成来算——总体待遇一般。但一想到自己的学历,她又看了下这座公司所在的光亮如新的写字楼,环境比她过往兼职时待的门店好了不少,她决定进去试一试。

《北京女子图鉴》剧照

仅仅在新公司工作了一个月,夏凯已经感到 " 不对劲 "。她记得,组长很看重业绩。每周开会时,就像参加小学表彰大会时一样,组长会对业绩差的人大加批评,还要求一众组员集体喊口号。

" 大家加油!如果完成业绩,我们送洗衣机和冰箱。" 组长总是这样说。

她不习惯给员工 " 打鸡血 " 的公司氛围," 给人感觉像传销一样 "。于是,入职 1 个月后,她提出离职。

当时的她并未意识到,公司卖的护肤品其实是次品,实际上违反了法律。

直到半年后,她收到异地的警察电话,称她涉嫌诈骗罪,需要她立刻到案 " 自首 "。

她一开始还问了父母,以为这是一个诈骗电话,本打算置之不理。直到众多前同事也表示收到了类似的通知,她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他们共同乘坐高铁,到异地录了口供。

夏凯对这个公司几乎一无所知。后来公安机关告诉她才知道,她一直以为 " 一对一配比 " 的高端护肤品,其实是老板伙同供应商,采用很差的原料制作销售的。老板甚至还成立了空头公司,用来转移资金。

作为新员工,夏凯在第一个月拿到了约 3500 元工资,业绩在一众员工里算倒数后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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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个素熙》剧照

考虑到较低的 " 涉案金额 ",夏凯很快被释放。但办案人员和她强调,她是诈骗公司的正职员工,参与了销售环节,属于 " 从犯 "。她需要回家等通知,不能跨市外出,随时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

"90 后 " 的陈淀也在她的第二份工作中遭了殃。那是 6 年前,她在安徽合肥的前东家因为业务调整,公司解散。前老板把她介绍去了亲戚卖红酒的公司,她负责做后勤类工作,每月拿 5000 元定薪。

为了省麻烦,陈淀同意了入职。

但在这家新公司工作的 1 年时间里,陈淀也曾滋生过离职的想法。离职的念头倒不是因为工作内容——她在这家公司只是听从老板安排,整理资料,打扫办公室卫生,整体很清闲。她想离职,是因为她感受到的怪异。公司卖的红酒销售途径主要为微信。为了卖出产品,公司的销售纷纷把工作微信的头像换成了她的形象。

" 很多业务员有很多个微信,朋友圈发的都是我的照片,他们(用微信)跟别人聊天,接着去卖红酒。" 陈淀回忆。有时候,销售还会让她接电话,和对面的客户聊上几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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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注一掷》剧照

但她多次对我重申,她们的聊天内容没有涉及与客户谈恋爱、发展关系。如果有,当时有对象的她不会愿意工作下去。

" 因为女孩子形象好,他们就是做了一种人设,更方便去向男性销售酒。" 陈淀是理解公司的意图。

她曾察觉到这个销售方式有些 " 像在打擦边球 ",她也不喜欢自己的脸出现在多个微信上。但再转念一想,公司既没有强买强卖,酒也在正常发货,提供售后保障。" 我们自己聚餐也是喝的这个酒,老板送员工礼也是这个酒,我以为没问题。"

在她的认知里,自己怎么都和诈骗扯不上关系。

直到 1 年后,公司被警察找上门。老板、几名销售主管,以及形象被放在多个微信头像的她和另一名女孩,被警方逮捕。

理由也是,她们涉嫌诈骗罪。

2

" 理应知道 " 的犯罪

也是在公安机关处,陈淀才看到了红酒公司的 " 进货单 " ——原来这家公司的酒以次充好,以几十元的进货价,对外卖出了几千元的高价。

她记得自己在接受办案人员询问时,警察问她," 知不知道你们这么做是违法的?"

" 我不知道。"

" 他说你们做这个的,不可能不知道。" 陈淀回忆。

最终,陈淀因涉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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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注一掷》剧照

是否明知,本是构成诈骗罪等经济型犯罪的条件之一。但事实上,在司法机关的办案视角里," 明知 " 有着与当事人自述里不一样的标准。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叶东杭告诉我,司法实践的难点在于,大多数涉案人员或是出于申辩清白,或是出于逃避刑责,都会自称对企业犯罪行为并不知情。法院若完全基于个人陈述来判断主观认知,就会导致许多犯罪行为逃脱法网。因此,对于员工 " 是否知情 " 的认定上,司法部门会倾向于结合客观行为进行判断。

矛盾因此出现。多数情况下,司法机关基于一些时间节点和各类证据,推断员工对企业、老板的犯罪行为知情,以此认定共谋。叶东杭说,这其中的大致逻辑是," 因为某件事情,(司法机关)认定你应该知道这是在犯罪 "。

" 但现实中,老板往往不会跟员工明示‘我们一起去犯个罪’。"

在浙江,倾家荡产的张强就是因为他在爆雷的公司工作,被认定为共谋者。私下里,他屡次对此感到委屈。

他是大学本科毕业,学的也是金融学。

毕业后,他的第一份工作是在上海的海银财富——全国有 180 余家分支机构的金融公司当职员。这家公司以高收益的理财产品而闻名,2023 年 12 月,海银财富爆雷时,涉案金额高达 70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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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剧照

但张强没有栽倒在海银财富这样的机构——入职两年多后,他察觉到公司有部分理财产品不够正规,于是提了离职。

2019 年,他跳槽到了同样总部在上海的和合期货有限公司——一家拥有商品期货、基金期货等金融牌照的老牌金融机构。入职后,张强做业务员,卖的产品也是他眼里最安全的一类—— " 银票 "。

按照张强的金融知识,银票是由银行开具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只要银行不倒闭,按道理说,银票都是无条件兑付的。"

就这样,加入新公司的 5 年多来,张强卖产品卖得很起劲。当时,他在公司等级是三级,叫 " 团队长 ",是总共四个职级里的倒数第二级。

他不仅完成了业绩,同时还让家人一同加入。家里父母以及老婆一家的积蓄,总计上千万元,全都放在了买公司的银票上。毕竟,连张强都相信了,这是一个既安全又高收益的理财手段,年化利率高达 6%-9%。

正当他以为生活在走上坡路的时候,2023 年 8 月,公司突然无法兑付,老板林强被爆卷款出国。得知此事时,张强 " 全身都像被抽掉了一样 "。

《胜券在握》剧照

所有的积蓄都亏空了。一年多来,家里人备受打击,几位长辈也相继病倒。

2024 年 2 月,证监会对所有股东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2 个月后,中国证监会正式对和合期货进行立案稽查。也是在这时,张强等业务员,因涉嫌非法吸纳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

为了尽快能让张强取保候审,张强父母卖掉了房子,借了外债,将过去他因这份工作获得的工资 + 佣金退回了一半,总计 200 多万。

但在近期,他从当地司法机关处得知,他们的案子即将于下个月开庭,预计刑期为 3-5 年。

这一量刑让张强等一批业务员感到意外。他们认为自己最多可能会被判缓刑,因为虽然他们间接参与了犯罪行为,但并不知情资金被老板挪用的状况,甚至自己也将全部资产放了进去。加入时,这家机构有正规金融牌照,也有看似安全的产品。

" 大家以后去金融(公司)工作,真的要小心再小心。" 张强总结自己得出的 " 工作指南 " 说道。

3

" 明知 " 的争议

作为主攻经济类犯罪的刑辩律师,叶东杭曾处理过多起打工人因公司爆雷或涉诈等被控告的案件。比如,刚毕业的会计专业女生被指控虚开发票、女主播被指控在公司指导下在直播平台诈骗、电商运营被指控协助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

" 反正很多很多,这些案件的共同点是:都是年轻人,他们都因为工作的事背负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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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来电》剧照

他曾在个人公众号上记录道,自己常常在法庭上听到法官、检察官问:" 你是一个成年人了,有认识能力,你为什么没有想过这个事情可能是违法的?你怎么可能不知道他们做的这个事有问题?"

" 但问题是,99% 的人其实并不知道,工作中的哪些操作是违法的,甚至可能被追究刑责。" 叶东杭说。

他把主要原因归咎为," 现在社会发展得太快了 "。这种 " 发展太快 ",叶东杭告诉我," 体现在新的产业、新的企业经营(或盈利)模式、新的职业演化得过快,导致大家在思考怎么通过这个行业赚钱的时候,未能考虑到‘这种操作是否可能会造成社会危害,或者有造成社会危害的风险’。"

而与此同时," 立法和司法因其严肃性,不可能朝令夕改,具有一定滞后性,甚至用过往的视角和标准来看待一些新的业态 "。

总结而言,叶东杭说,是 " 不稳定的经济环境以及过快的社会变化,导致原有的行业、职业规则被解构,并与司法实践发生激烈的碰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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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安全吗?》剧照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李伟也有类似的感受。他曾经代理一起虚拟币结合实体店的业务,涉及规模几十亿的传销案。一个女孩因担任老板助理被逮捕,后被控传销罪。

" 这个案件四年后第一次开庭,她判得最轻,但也已经是四年半刑期了。" 李强介绍。

但从他作为辩护律师的视角来看,他认为此案 " 罪责行严重不符 "。因为," 女孩只是打了一份工,做职责范围的事。而那个案件一般人很难识别是传销。"

李强也发现,打工人对公司违法犯罪行为是否知情,在很多时候并不对案件的判罚起决定性作用。

这时的逻辑是,司法机关 " 经常以结果倒推 "," 控方认为嫌疑人应当知道(公司违法)"。

李伟解释,从更大的背景来看,之所以会出现很多打工人被过度追责的现象,是因为涉及公司的传销罪、诈骗罪、非法集资罪,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涉案)金额大、人数多。" 这样的犯罪,经常伴随着大量人员被卷入,也因此让各地司法机关拥有更大的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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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券在握》剧照

而与此同时,我国在近年推崇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他以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为例,根据最高检 2019 年印发的《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指出," 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根据行为人的客观行为、主观恶性、犯罪情节及其地位、作用、层级、职务等情况,综合判断行为人的责任轻重和刑事追究的必要性。"

也就是在 " 综合判断 " 这里,可变空间变得很大。"(上述)所谓的客观行为、恶性、情节、地位、作用,在实践中都没有客观的标准。" 李伟说。

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郭海天也有类似的感受。他表示,他所了解的关于单位犯罪中,对于普通员工定罪量刑问题做出特别规定的,只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

除了卖淫罪外,郭海天说,在诈骗类、非吸等经济类犯罪中,对普通员工的刑罚都没有明确的规定。

他说,这可能是因为," 在诈骗类、非吸等经济类犯罪中,岗位角色数量远远超过实施组织卖淫犯罪活动中的岗位角色数量。所以法律及司法解释中无法做出更详细的区分,只能依靠案件承办单位,根据每个个案的具体情况做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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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述律师持一样的观点,他也发现,对打工人是否 " 明知 " 公司为违法的证据固定,是经济犯罪实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他解释,在所有的故意犯罪案件," 明知 " 都是一个不可或缺的构成要件。但由于 " 明知 " 是犯罪时的一种心理状态,不像行为结果可以直观感受到,而是需要司法机关通过嫌疑人的行为推定其是否明知。但在一些案件里,如盗窃、抢劫,因为其犯罪故意很明显,法条规定中就不会强调其 " 明知 "。

而经济犯罪的外在表现很难与正常的活动区分。郭海天说,他在近几年多次参加了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举办的经济犯罪的研修班,在法学界,对经济犯罪中 " 明知 " 的证据固定,也是大家争议最多之处。

4

打工 " 避雷 " 指南

考虑到经济类犯罪的复杂性,郭海天等律师的建议是,打工人可以通过一些相对简单的方法,避免在求职或工作时遭遇法律风险。他给了我 13 条工作 " 避雷 " 法则,总计 1100 字,悉数打工人在选择公司和工作时应注意的事项。

比如,在找工作时,郭海天建议,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点关注目标企业是否频繁变更名称、地址或法定代表人(因为这可能涉及逃避监管);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否模糊,以及公司是否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存在大量行政处罚记录。

更高阶的办法是,求职者可以关注目标企业的业务模式。他解释,若公司宣称 " 零风险、高回报 ", 但缺乏实体业务支撑,如传销式靠拉人头获利,或虚构区块链等虚假项目,求职时需高度警惕。有些公司还会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吸引客户投资,这样的公司也需要打工人警惕。

郭海天分析,上述公司符合非法集资的 " 四部曲 " 特征:画饼、造势、吸金、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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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19 日,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公众号上曾发表《求职警示录》一文,指出面对大学生,不法公司通常有几个常见手段吸引人入局。

首先是 " 低门槛高薪 " 诱惑,以 " 无经验要求 "" 轻松赚钱 "" 抓住时代红利 " 为噱头,利用学生求职心切的心理。与此同时,伪装正规公司,伪造营业执照,甚至签订 " 劳动合同 " 迷惑员工。

接着,诱导员工 " 温水煮青蛙式 " 犯罪。比如," 初期安排简单工作,如客服、答疑,逐步诱导其参与诈骗环节,并因提成激励深陷其中。"

该中级法院提醒,明知他人实施诈骗(如伪造身份、虚构效果等)仍提供帮助,即构成共同犯罪。" 法律不会因‘不懂法’或‘被蒙蔽’而免除责任!"

目睹了多起打工者成为被告的案件,律师叶东杭感叹道," 司法制度不能用一种太过严苛的方式,去惩罚那些对职业刑责风险缺乏关注的人,并以近乎于法律专家的标准去苛求每一个步入经济社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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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剧照

叶东杭更关注的是,法律或者司法解释应该用更明确的标准,来告诉普通人职业是否犯罪的边界。他指出,目前,除了类似帮信罪等个别罪名有明确的指引,大多数罪名都没有明确标准," 甚至,不同司法机关,乃至法官个体,都有不同的观点 "。

他同时呼吁,对涉案轻罪人员进行轻罪治理。

" 在我们国家,一旦被追究刑责,就留下了案底,跟正常社会似乎就完全脱离了。这使得普通打工人将被追究刑责看得非常重,有案底的人也可能会因为社会的排斥而再次犯罪。"

" 有没有可能让轻罪人员经过社会矫正,以干净的档案重新回到社会,重新走上岗位?" 叶东杭说。

从 2025 年 1 月开始,上海、杭州、广州、南通等多地试点成人轻罪封存制度。即,部分犯罪人在符合条件后,法院已经依职权或经申请,将其犯罪记录封存。被封存后,本人已可顺利开具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或没有犯罪记录记载的 " 信用代证 "。这一制度将帮助犯罪人及亲属真正获得 " 重启人生 " 的机会。

陈淀也在期待封存制度的全面推开。相比于其他人,她更幸运的是,人生在被判缓刑后还在正常地进行。她与当时的对象结了婚,双方父母都理解她的处境。后来,她去私企找到了行政类工作。最近一年,她因为工作表现突出,晋升至部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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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陈淀说,这个 " 案底 " 始终是她心里的疙瘩,特别是自己有了小孩后。她总担心自己的犯罪污点会影响孩子今后的政审或未来。她不想成为这样的妈妈,总忍不住陷入自责和内耗中。

夏凯也是,诈骗罪的指控伴随着她过往三年来的生活。即使她早已收获自由,却仍然身处被过去经历困住的牢笼之中。她确诊了重度抑郁,没有动力和精神找工作,觉得自己起点低的人生已经丧失了向上走的希望。

" 活着就好。" 她说。

能带给她一些希望的也是封存制度。她想,要是没了案底,以后再找工作,她再也不去那种外墙发光的写字楼了。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夏凯、陈淀、张强为化名)

封面由豆包 AI 制图,关键词:坐牢

值班主编 | 张来

排版 | 八斤

转载请注明来自夏犹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文标题:《我只是打工,怎么成了诈骗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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