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机制再完善,新增5年周期指标

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机制再完善,新增5年周期指标

hyde88 2025-07-11 装修常识 2 次浏览 0个评论

7月11日,财政部网站发布《关于引导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 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国有商业保险公司自开展2025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开始,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商业保险公司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金〔2022〕72号)、《财政部关于引导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 加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的通知》(财金〔2023〕89号)(以下统称《办法》)及本通知执行,其他商业保险公司可参照执行。

《通知》指出,将《办法》中经营效益类指标的“净资产收益率”由“3年周期指标+当年度指标”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调整为“当年度指标+3年周期指标+5年周期指标”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其中,当年度指标为“当年净资产收益率”,权重为30%;3年周期指标为“3年周期净资产收益率”,权重为50%;5年周期指标为“5年周期净资产收益率”,权重为20%。

与此同时,将经营效益类指标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由“当年度指标”调整为“当年度指标+3年周期指标+5年周期指标”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其中,当年度指标为“当年(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权重为30%;3年周期指标为“3年周期(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权重为50%;5年周期指标为“5年周期(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权重为20%。

对此,中国人寿集团表示,《通知》是对《办法》的有益补充和完善,体现了财政主管部门引导国有商业保险公司更好发挥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始终坚持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和积极行动,有利于更好引导国有保险资金充分发挥长期资本和耐心资本优势,认真践行价值投资和稳健投资理念,积极提高权益类投资占比,推动资产投资与保险负债更为匹配的同时,增加资本市场中长期资金供给,助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还有利于促进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高质量发展。

《通知》要求,国有商业保险公司要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加强资产和负债在期限结构、成本收益、现金流等方面匹配管理,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合理确定权益投资比例,把握好投资收益和风险平衡,实现所有者权益稳定增长和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要注重稳健经营,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稳健投资,完善内部中长期考核机制,加强投资组合管理,挖掘收益稳健、风险可控、具有升值潜力和稳定现金流回报的优质投资标的,努力增厚长期稳定收益,更好发挥保险资金长期资本、耐心资本的“压舱石”作用,积极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此外,国有商业保险公司要增强投资管理能力,严格执行并不断健全内部投资管理制度,完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评估体系,做好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收益分析、风险评估等工作,进一步加强投资风险管理、交易管理和投后管理。

中国人寿集团表示,《通知》规定更加契合保险尤其是寿险的经营属性,从跨周期视角,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对国有商业保险公司的评价体系,降低短期经营波动对绩效评价结果的影响,能够更为客观地评价国有保险公司经营结果和风险水平,必将有力推动其长期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健康发展。

2023年10月,财政部曾发文,将商业保险公司相关绩效评价办法中经营效益类指标的“净资产收益率”由“当年度指标”调整为“3年周期指标+当年度指标”相结合的考核方式,3年周期指标为“3年周期净资产收益率(权重为50%)”,当年度指标为“当年净资产收益率(权重为50%)”。

今年1月,中央金融办、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要重点引导商业保险资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职)业年金基金、公募基金等中长期资金进一步加大入市力度。此次《通知》则是为了落实上述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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